*****认证条件(*****需要什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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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什么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是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工作单位在当地的中国公民。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工作单位在当地且符合《教师法》规定条件的中国公民可在当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当地全日制普通高校、独立学院以及高职院校应届毕业生可向就读学校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就读于成人教育(自学考试、电大、夜大学、函授)、网络教育的人员须毕业并取得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后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二)思想品德条件:
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并经申请人员单位或户籍所在地乡(镇)或街道办事处思想品德鉴定合格;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进行思想品德鉴定。
(三)学历条件:
(四)教育教学能力
1.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人员需参加教育学、心理学补修、测试和教育教学能力测评,成绩合格。
2.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并取得相应等次《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3.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组织在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
*****认定要求
*****认证条件:
取得相应合格学历、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进行思想品德鉴定并合格、进行体格检查并合格。普通话水平测试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取得相应等级证书,(申请语文学科普通话等级要求为二级甲等)。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须是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其中港澳居民和台湾同胞暂不能申请认定除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之外的其他六类教师资格)。获得教师资格的基本条件包括:
1.学历合格。
2.普通话水平测试合格。
3.教师资格考试合格(包括笔试和面试)或符合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包括全日制教育硕士)直接认定教师资格的政策。
4.体格检查合格。
5.思想品德鉴定合格。
拓展资料:
*****认定需要什么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网上申报后下载打印并签名);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由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思想品德情况的鉴定及其他证明材料;
(7)教育学、心理学考试或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
(8)《教师资格认定现场受理通知》(网上申报后下载打印);
(9)各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10)一寸免冠近照1—2张。(注意要与粘贴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上的照片同底,否则后果自负。)
属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的,现场确认应提交下列材料:
①网络下载打印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两份;
②《申报教师资格人员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
③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往届毕业生需提供户籍证明)一份;
④2014年应届毕业生由学校提供能如期毕业的证明材料一份。
⑤往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出具的毕业证书有疑问,可要求申请人提供学历认证报告,提交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⑥网络打印的教师资格“两学”考试两门单科成绩合格有效证书(相关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应在江西教师网和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小组办公室颁发的成绩光盘上进行核对审验盖章确认);或参加“考试试点”所取得的合格证书(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上进行核对);
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⑧与网络报名相同的照片四张。
*****认定其他事项
(一)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各县市区教育和体育局(或行政审批服务局)发布的通知公告。请申请人务必及时查阅,以免错过认定机构的工作安排。
(二)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认证需要什么材料
截止2021年6月27日,*****认证需要以下9种材料:
1、由本人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全部在网上填写并打印出来)。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籍原件、复印件和工作单位证明(或所在乡镇、街道证明)。
3、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含县级)医院出具的《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由申请人工作单位或者其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提供的《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7、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员,需提供《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及教育教学能力测评成绩证明。
8、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还需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9、小二寸免冠半身正面照片一张。
认定机构:
根据有关规定,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受理幼儿园、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地(市)州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受理高级中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及其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省级教育部门负责受理高校教师资格认定。
据省教育厅有关部门介绍,为方便高校毕业生择业需求,高校学生毕业在读期间或离校前,完成自愿从事教师职业的毕业生教师资格考试及认定工作。